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乌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24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乌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乌海政发〔201821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67


乌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推进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结合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实际,在巩固自治区卫生城市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我市建成国家卫生城市的奋斗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人与环境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创建原则,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政企互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创建工作机制采取市区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包联社区、小区的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的做法,强化行业管理,落实部门责任,调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改善城市卫生面貌,努力提高城市卫生总体水平和市民生活质量。

二、总体目标

2020年,力争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市、区政府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市、区政府通过健全爱国卫生机构建设,充实人员,保障经费,做到爱卫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五落实;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各部门和单位要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创卫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开展健康促进行动。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作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社区、中小学、幼儿园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办专栏、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的健康教育活动氛围,倡导市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巩固发展各种宣传阵地,将健康教育工作和健康促进行动延伸到基层。落实禁烟措施,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全面开展控烟工作。

(三)加强环卫设施建设,提升环境质量。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各区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加大城区水冲式公厕建设和旱厕改水厕力度,使我市公厕全部实现水冲式,数量和标准达到《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国家标准。新建改造高压型垃圾转运站,配置足够数量的密封垃圾箱和垃圾压缩运输车;在主次干道、公共场所按国家规定标准配置足够数量的果皮箱,提高垃圾收集、转运能力。加强环卫队伍建设,改善作业条件,提高作业效率,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全天保洁。

(四)加强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干线的维护和改造力度。加大老旧城区坑洼、破损道路修补、改造工程力度,实施村镇主次干道硬化工程,推动110国道、城市出入口及城区周边环境治理。完善供热、供电、排污等各类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继续大力推进海勃湾城区建设力度,完善服务功能,使之成为我市提升城市品位、具有辐射带动力的亮点工程。继续加大公园广场的建设力度,增加旧城区公园广场数量和面积。对街路两侧的建筑物进行清洗粉刷和亮化改造。加快旧城区、旧小区、平房区、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改造,改善我市城区整体形象。

(五)加强环境保护,完善生态建设。坚持重治本、重机制、重实效,从源头上防治污染,进一步保护环境。严格落实污染总量控制制度,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空气质量改善、饮水安全三项达标。整治城区污染源,强制淘汰落后产能。加强重点企业的排污治理,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努力提高空气质量。加强水源、管网水质监测,保护地下水资源,确保我市城镇居民饮水安全。积极推进黄河流域治理和风沙源治理,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四合木保护区、甘德尔山绿化工程、龙游湾湿地生态保护工程。

(六)加强窗口单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提升服务形象。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医院、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窗口单位,小旅店、美容美发店、公共浴池、游泳馆、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场所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加强卫生管理。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配齐必备的卫生设施,落实消毒措施,防范疫病传播,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严格持证上岗。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窗口单位、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体检率、传染病(五病)人员调离率、卫生知识培训率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七)加强各类集贸市场规范管理,方便市民安心购物。加强我市集贸市场规范管理力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集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商品划行归市、合法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相关部门加强流动摊贩和马路市场的规范管理。落实清扫保洁,做好除四害达标,完善防蚊、防蝇、防鼠、防尘等设施。

(八)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群众饮食安全。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标。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凡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单位必须持证经营。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九)加强传染病防治,提高医疗服务能力,防控疾病发生。强化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预警分析,落实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按期完成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目标,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扩散。强化医疗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按规定做好医疗垃圾、污水规范处理,消除污染源,防止交叉感染。继续做好我市国家免疫规划实施工作,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制定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保证建卡建证率。健全精神卫生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疾控机构实验室设备装备达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符合设置规划,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孕产妇、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的监管,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十)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巩固除“四害”达标成果。“环境治理为主,化学消杀为辅,综合治理‘四害’孳生栖息场所为重点,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综合防控”的原则,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开展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

(十一)加强社区、单位卫生管理,创造良好居住、工作环境。加大对居民小区、社区、机关单位基础设施和绿化、硬化、美化、亮化建设。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大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力度,完善环卫设施,做好除害达标工作,建立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彻底治理“乱贴乱写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拉乱挖、乱扔乱吐、乱设摊点”(以下简称“六乱”)现象。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居住环境卫生的维护中来,增强居民的公共卫生意识。

(十二)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建立市、区政府和城市管理部门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整治“六乱”现象。加强规划和建筑工程管理,从源头上治理私搭乱建现象。加强施工场地管理,规范围挡作业,保持环境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大力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治理,落实“门前四包”(包卫生:按时清扫,全天保洁;包绿化:保护门前花草、树木、绿化带不遭受破坏、损坏;包设施:保证门前人行道面砖铺设及路灯、果皮箱等公共设施完好无损;包秩序:彻底清除乱设摊点、乱堆乱放、乱停车辆、噪音扰民、乱贴乱画等现象)责任制。加强车辆管理,规范交通秩序。驾乘人员保持车辆清洁,遵守交通规则。企事业单位、窗口单位、公共场所等设停车场,道路便道设停车位,定点划线,车辆停放整齐。加强市政和园林绿化设施的维护,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

四、工作任务和步骤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通过广泛深入的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到2018年底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力争到2020年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一)20181—11月(整改达标阶段)。

各区、创卫责任部门,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在充分摸底排查的工作基础上,组织精干人员,集中财力物力,认真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市容环境、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等专项整治行动。

1.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由各区负责、住建等部门协助,新建改建一批我市亟需加强的基础设施。如餐厨垃圾处理场全面启用;城区新建改建一批水冲式厕所,平房区70%以上的旱厕改建成水冲式公厕,对未拆迁的平房区进行道路硬化和通下水;新建一批垃圾压缩站和改造垃圾收集站;新建建筑垃圾处理厂;新建规范化畜禽专业销售市场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新建一批可移动式环卫工人休息室;在旧城区繁华地段新建大型停车场等。

2. 强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各区要结合市委、市政府作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包联共建社区小区活动,深入开展包联共建工作,以包联社区活动为抓手,竭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大力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一是通过包联,对社区和小区拆除违规建筑,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理“牛皮癣”,粉刷墙壁,规范门头牌匾,更换陈旧破损户外广告等,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治理二是通过包联,编印发放宣传材料(画册)、开展小区居民创卫及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等形式,使宣传工作深入到每家每户,提高市民创卫知晓率、参与率与满意度;三是通过包联,植树、种花、种草等,强化社区绿化、美化工作。同时要积极发动志愿者和居民,共同行动,努力打造洁、美、净、亮小区,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

3. 强化城市环境综合管理。一是各区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全市建成区所有街道两侧商住户门前实行“四包”责任制,并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二是市区两级交警部门负责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及其他人流量大、车辆停放秩序混乱的重点街路,持续开展乱停乱放治理行动,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交通部门做好出租汽车车容卫生管理。三是各区负责平整城区道路,特别是旧城区主次干道,硬化裸露路面,处理道路槽坑、起皮,规范新建道路缘石,新建改建无障碍设施、盲道,确保所有道路全面硬化,路面平整、无破损、设施齐全。

4. 强化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由市区两级工商质监、商务、食药监、农牧业等各类市场监管职能部门负责,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对城区及城郊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消除监管漏洞和卫生死角,定期巡查,形成常态。经过专项整治,达到商品划行规市、摊位证照齐全、亮证经营、环境卫生良好、环卫设施齐全、垃圾密闭处理和日产日清的标准。

5. 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区两级食药监部门负责。紧密结合我市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乌海建设工作,深入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全链条日常监管工作;二是对散落在城区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全部进行摸底登记,留存影像资料,制作台账,要联合公安部门取缔不符合条件的小作坊,引导其进入食品加工园内进行集中加工经营;三是对街头流动加工和销售即食食品的小摊贩进行整顿,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示范活动,重点整治消毒柜、保洁柜、垃圾桶等卫生设施不齐备、清洗消毒措施不落实、餐饮店无凉菜专间、蛋糕裱花店无二次更衣间、食品生产经营摊点无“三防”(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无照经营、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环境卫生不洁等问题,确保餐饮服务业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6. 强化健康教育宣传专项行动。一是由市区两级卫计部门牵头,编印宣传材料或宣传画、册,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小区居民健康教育讲座,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二是由市区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城区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工作,未开设的学校要尽快开设,达到有教材、有教师、有课时,确保开设率达到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素养形成率达到80%三是各区和市委宣传部负责落实媒体、报纸开设专门健康教育专栏,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健康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和健康知识宣传,使健康素养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四是印发《乌海市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深入开展禁烟、控烟活动。

7. 强化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由各区政府及市卫委牵头,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委、农牧业局等相关部门协同负责。按照“孳生环境治理为主,化学药物消杀为辅”的原则,市区两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专业监测、技术指导及居民区与公共区域“四害”灭杀,其他重点场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谁受益谁出资,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治理。重点对河道、湖泊、沟渠、林带、绿地等公共地段和居民社区、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加工、酿造、屠宰行业等开展投药除害活动,做到规范用药、科学灭杀,确保建成区“四害”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8. 强化环境保护专项治理。由各区政府和市环保部门负责。一是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二是强化对城区社会生活噪声、生产营业性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监管,严格落实城区禁鸣规定;三是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进行燃煤锅炉脱硝、脱硫、除尘改造,确保空气质量达标。

9. 强化各类场所、行业的监督管理。由各区和市卫计委、食局、文新广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负责。在有步骤有计划完成全市各类场所、行业日常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加大对“六小行业”指小食品经营及加工单位(含小食品店、卤食店、职工食堂、糕点、冷饮等)、小餐饮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含旅社、招待所)、小浴室、小歌舞厅(含歌厅、舞厅、影剧院及娱乐场所等)的专项整治力度,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定期回访巡查,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各类场所、行业亮证经营,设施规范,培训到位,卫生达标。

10. 全面推进卫生村镇创建工作。由各区政府负责。要把创建国家卫生镇作为镇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各区政府要定期召开创建国家和自治区卫生镇推进协调会,安排、布置、协调卫生镇创建工作。到2018年12月底,全市100%的行政村建成乌海市卫生村,2/3的行政村建成自治区级卫生村,60%的镇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镇。

(二)2018121—31日(评估验收阶段)。

在巩固达标整改成果的基础上,从2018121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由市创卫办、各创卫推进工作组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乌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评细则》,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达标情况摸底检查、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工作要覆盖建成区的每一个角落,具体到考评细则的每一条小项,层层检查,严格打分。针对问题,下达整改督办书,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所有要求项目年内达标,零问题迎接自治区和国家暗访组考核验收。

(三)20191—3月(自查整改攻坚阶段)。

各区、各部门按照《乌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责任状》确定的任务和责任,进一步进行全面自查并彻底整改。针对存在差距的项目,全力以赴,查漏补缺,重点攻坚,重点突破,全面提升。20191月,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并准备好申报材料,向自治区爱卫会及全国爱卫会申报。

(四)20194—202012月(迎接验收阶段)。

在巩固达标成果的基础上,强化长效管理,提高工作水平。迎接自治区爱卫会、全国爱卫会来我市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五、创建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力推进。2018年底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为了确保各项达标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区政府、各创卫推进工作组及创卫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创建工作主战场的作用,认真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推进工作。各创卫责任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对照《乌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责任状》,将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确保每项创建工作都有人专抓专管,形成“统一指挥、上下对接、归口管理、高效运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

(二)加强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为强力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市编办要增设爱卫(创卫)办工作人员编制,市财政局要保证落实爱国卫生及创卫工作经费。各区要建立健全爱卫办组织机构,设专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及卫生创建工作,做到爱卫办人员编制落实,有适应工作需要的专门办公用房、电脑打印设备、通讯器材等办公条件。

(三)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新闻媒体要围绕创卫达标这一中心任务,加大对创卫推进、达标情况、进展成效、创建难点、整改措施及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宣传报道,曝光落后单位和个人,增加创卫广告和健康教育宣传版面和频率,延长登载、播放时间,大力宣传创卫达标整治惠及百姓的实例,反映群众认同、支持创卫的呼声及受益体会。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要发挥群团优势,组织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大型活动,宣传创卫主题,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创卫。各区、各创卫责任部门严格按照《乌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创卫宣传,层层动员,努力营造人人理解创卫、人人支持创卫、人人参与创卫的良好氛围。

(四)突出重点,攻坚克难。针对目前我市城市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进度,确保2018年年内达标。针对目前我市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市区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包联共建社区、小区活动,大力开展基础设施、集贸市场、市容市貌等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综合整治、严格执法、精细管理、规范运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建立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监管机制,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强行业卫生管理。

(五)注重实效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组织部门要将创卫工作列入部门(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纳入干部实绩考核范围。创卫监督检查组和各区政府要依据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经常对创卫推进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在创卫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等影响工作效率,降低工作质量,延误创卫工作时限的行为,给予告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调整工作岗位或停职、免职或辞退等纪律处分。

(六)加大督查,推进整改。各区政府、各创卫推进工作组及责任部门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督查创卫推进整改工作,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团委、老干部局和基层街道办事处要组织青年志愿者、离退休老干部、居民群众担任社会监督员,督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创卫达标整改情况,做到监督全覆盖、不留盲区、不漏死角,推进创卫达标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乌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评细则

附件

乌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评细则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分值

考核要点

责任单位

分数

类别

项目

子项目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145分)

(一)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具有立法权的城市应当制订本市的爱国卫生法规,其他城市应当制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30

1)政府贯彻落实上级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文件。(5分)

市政府办公厅
各区政府

 

2)政府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文件资料。(6分)

 

3)政府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关资料。(5分

市发改委
各区政府

 

4)政府有爱国卫生工作法规、办法或规范性文件。(10分)

市政府办公厅
各区政府

 

5)广泛开展创卫宣传,每个区至少设置2块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擎天柱大型广告牌。(4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2、城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

10

6)主要领导视察爱国卫生活动或参加爱国卫生工作检查,部署、解决重点难点问题。(10分)

市政府办公厅
各区政府

 

3、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10

7)各部门、各单位有爱国卫生工作制度、计划、总结,爱国卫生月活动通知、总结,开展卫生评比检查等文字、图片资料。(10分)

市卫计委
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各区政府

 

 

(二)

4、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

25

8)各级政府有成立或及时调整爱卫会组织文件。(4分)

市政府办公厅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9)爱卫会主任每年主持召开1次以上爱卫会全委工作会议,并有相关资料。(6分)

 

10)有爱卫会对成员单位分工及考核文件。(10分)

 

11)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有系统卫生评比、爱国卫生月活动、爱国卫生工作计划、总结等文字、图片资料。(5分)

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各区政府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145分)

(二)

5、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15

12)有爱卫办编制文件。(5分)

市编办
各区政府

 

13)有在岗人员工资表,工作场所、设备符合条件。(5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14)有爱国卫生工作经费预算表。(5分)

市财政局
各区政府

 

6、街道办事处及乡镇政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15

15)各镇、办事处配备专兼职人员,各项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健全。(5分)      

各区政府

 

16)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有负责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有工作制度。(5分)   

 

17)有爱国卫生工作计划、总结,爱国卫生月活动通知、总结,卫生评比检查活动等文字、图片资料。(5分)

 

(三)

7、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6

18)有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及活动部署、总结。(6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8、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

2

19)有各区、乌海市、自治区爱卫会命名文件。(2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9、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的卫生乡镇(县城)。

3

20)有自治区爱卫会命名文件。(3分)

各区政府

 

10、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

6

21)有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爱国卫生月、全球洗手日、世界厕所日等活动的相关文件、图片资料。(6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145分)

(四)

11、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23

22)有爱国卫生相关问题投诉平台(2分);有网络、电话、来信、来访等群众投诉记录(3分);有处理、答复群众反映问题相关记录。(8分)

市卫计委
市政府信息办
各区政府

 

12、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23)群众对城市卫生状况的满意率≥90%。(10分)

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各区政府

 

二、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120分

(五)

13、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10

24)市、区、镇(街道)、村(社区)有《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传播材料发放原始记录、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图片、音像、文字等资料。(10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14、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

4

25)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年提高达到标准要求。(4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六)

15、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

14

26)有健康教育业务机构,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条件、工作人员,有开展健康教育技术指导的原始材料。(3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27)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有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及健全的网络,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情况图片、信息等。(5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28)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有符合要求的固定栏目,各媒体年度健康教育栏目有播报计划、刊登记录、总结。(6分)

市委宣传部
乌海广播电视台
乌海日报社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二、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120分)

(六)

16、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

5

29)设立的电子屏幕、宣传栏等设施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有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宣传底稿、工作总结等资料。(5分)

市委宣传部
市交通局
乌海车务段
乌海机场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17、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

5

30)有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宣传栏等设施及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宣传底稿、工作总结等资料。(5分)

各区政府

 

18、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25

31)社区:有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根据社区布局特点,积极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健康社区健康教育活动。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内容及时更新、底稿留存完整。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照片或签到表、讲稿或健教音像留存完整。(8分)

各区政府

 

32)医院:根据医院各科室诊疗范围,积极开展病人及家属专项健康教育工作,提倡开设健康教育免费课堂。(9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33)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工作指导纲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健康教育有教材、教案、课时安排。(8分)

市教育局
各区政府

 

二、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120分)

(七)

19、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11

34)年度市级体育活动不少于3次,区级不少于10次。(5分)

市旅体委
各区政府

 

35)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全民健身活动月”、“全民健身日”及重要节假日,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并有照片或音像资料。(3分)

各创卫责任单位
各区政府

 

36)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工间(前)操照片或音像资料,活动开展的文件、方案。(3分)

各创卫责任单位
各区政府

 

20、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

8

37)查阅市、区相关证明资料。(3分)

市旅体委
各区政府

 

38)社区达到“四个一”建设:有一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一个体育健身站、一支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一个特色体育健身项目。(5分)

 

2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

3

39)查阅统计数据。(3分)

 

22、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3

40)查阅指导员网站统计数据。(3分)

 

二、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120分)

(八)

23、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

24

41)政府有控烟政策性文件或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地方性法规。(2分)

市政府办公厅
各区政府

 

42)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公益宣传,定期免费播放或者刊登吸烟危害健康的公益宣传广告。(2分)

市卫计委
市委宣传部
乌海日报社
乌海广播电视台
各区政府

 

43)城区无烟草广告。(20分)

市工商质监局
各区政府

 

24、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

3

44)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命名文件。(3分)

市卫计委
市教育局
各创卫责任单位
各区政府

 

25、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5

45)车站(机场)候车(机)厅、售票厅、网吧、医疗机构、机关、学校、公交车、出租车等重点部位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5分)

市卫计委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市交通局

市教育局
乌海车务段
乌海机场
各区政府

 

三、市容环境卫生(350分)

(九)

26、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

10

46)数字化城管系统管理规范、正常运行、资料完整。(3分)

市政府信息办

 

47)城市主次干道、街巷路面、人行步道平整、完好、畅通,道缘石、无障碍设施完好,无坑凹、碎裂、隆起、溢水等,一旦出现破损、缺失及时限期修复;道路桥梁及其各种附属和公共设施保持整洁、完好,出现破旧、污损的,及时清洗、修复、更换;道路下水道等排水、排污管道定期疏浚,保持畅通,无垃圾堵塞现象,无井盖损坏、丢失现象。(7分)

市住建委
各区政府

 

27、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

15

48)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定期粉刷、修饰,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无残损、无脱落、无严重变色等,基本无乱写乱画、乱扯乱挂、乱堆乱放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现象。(6分)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各区政府

 

49)城区主要街道无店外设摊、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现象。(5分)

 

50)户外广告、牌匾规范,无破损、残缺等现象。(1分)

 

51)居民楼房阳台屋顶保持整洁,无乱堆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1分)

各区政府

 

52)沿街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责任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到位,整洁有序。(1分)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各区政府

 

53)市区繁华地段按规划设置停车场所,车辆停放整齐,无机动车违章占用道路现象。(1分)

市公安局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各区政府

 

三、市容环境卫生(350分)

(九)

28、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

10

54)市民基本无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乱泼乱倒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和现象。(3分)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各区政府

 

55)环卫设施(包括废物箱、垃圾站、房、箱及果壳箱、筒等)布局合理,配置足量,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设施整洁完好,无破损,并定期清洗消毒,无蝇蛆孳生。(7分)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市住建委
各区政府

 

29、城区无卫生死角。

10

56)城区范围内无卫生死角,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冬季按规定扫雪铲冰。(3分)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市住建委
各区政府

 

57)背街小巷路面普遍硬化。(3分)

58)无残垣断壁和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乱搭建等违法建筑。(1分)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各区政府

 

59)废旧物资回收站不得影响市容环境。(1分)

市商务局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各区政府

 

60)铁路沿线卫生整洁。(2分)

乌海车务段
乌海工务段
各区政府

 

三、市容环境卫生(350分)

(九)

30、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5

61)有专人负责清捞保洁和管理。(1分)

市林业局
市园林局
市水务局
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管理局                            各区政府

 

62)城区河道、湖泊等公共水域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2分)

 

63)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2分)

 

3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

25

6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20分)

市林业局
市园林局
各区政府

 

65)按要求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城区绿化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结合城市的特点,形成鲜明的绿化特色,绿线管制制度落实到位。(1分)

 

66)城区街路有花、有草、有行道树,道路绿化做到无死树、枯树(枝)、缺株现象。(2分)

 

67)城区街头有绿化美化景点,并有专人维护,有详细的规划施工及施工验收资料。(1分)

 

68)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活动,签订绿化责任状,落实责任制,建成一批园林式单位。(1分)

 

32、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3

69)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城区主要道路、街巷设置路灯照明装置,夜景照明和路灯照明无损坏、断亮,城市道路装灯率达100%。(3分)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各区政府

 

三、市容环境卫生(350分)

(十)

33、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

20

70)清扫保洁范围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车行隧道、人行过街地下通道、桥梁、人行过街天桥、立交桥及其他设施等,保洁制度健全,落实到位,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3分)

市住建委
各区政府

 

71)垃圾箱、垃圾桶(筒)、垃圾屋(房)、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整洁,定位设置,封闭完好,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无恶臭,基本无蝇,摆放整齐。(5分)

 

72)粪便收集设施密闭性好,粪便不应暴露,臭气不扩散,无蝇蛆孳生,基本无蝇,地下贮(化)粪池无渗、无漏、无溢,及时清淘。(1分)

 

73)垃圾、粪便运输车辆完好,车容整洁,标志清晰,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密闭运输(不遗洒、不滴漏)。(3分)

 

74)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3分)

 

75)垃圾、粪便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3分)

 

76)按照环卫作业车辆核定作业标准和作业量,以清扫道路长度进行计算和设备配置,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含高压冲水)≥50%。(2分)

 

三、市容环境卫生(350分)

(十)

34、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

10

77)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使用硬质围栏,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m。(2分)

市住建委
各区政府    

 

78)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裸露场地和堆放上方采取覆盖、固化式绿化等措施。(2分)

 

79)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2分)

 

80)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2分)

 

81)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2分)

 

35、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5

82)待建工地合理设置规范围挡,无扬尘,无乱倒垃圾、乱搭乱建等现象,不污染周边环境。(5分)

 

(十一)

36、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部分)

10

8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程序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严格选址、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管理,建设资料齐全。(2分)

 

84)不同的处理技术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要求。(1分)

 

85)定期对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实际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台帐、监测资料齐全。(1分)

 

86)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到位。(1分)

 

87)垃圾处理场管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建有垃圾渗出(沥)液无害化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转。(1分)

 

88)消杀工作实行定人、定量、定责任。(1分)

 

89)场内机械设备、排气“导管”设施完好。(1分)

 

90)场内外卫生管理除作业面外,无暴露性垃圾,无杂物,环境绿化、美化。(2分)

 

三、市容环境卫生(350分)

(十一)

37、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部分)

17

91)处理运转正常、管理规范、运行记录完善。(3分)

市住建委
市城投公司
各区政府

市住建委
市城投公司
各区政府

 

92)经过城市集中污水处理达标排放。(2分)

 

93)污水处理厂监测结果(自检,环境监测部门的月度监测资料和数据)。(3分)

 

94)消毒设施建设运行情况。(2分)

 

95)剩余污泥的处理和利用情况。(2分)

 

96)积极对中水进行深度处理和利用。(2分)

 

97)下水管网建设情况(范围、雨污分流)。(2分)

 

98)粪便处理场建设、管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规划科学、合理,设置规范,设施齐全。(1分)

 

38、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场部分)

15

99)经无害化处理的粪便,符合现行国家《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8分);有完备的监测、检验设备和制度,对处理过的粪便应定期检验,不符合标准的,重新进行处理,直至符合标准要求。(2分)

 

100)厂区环境整洁,基本无蝇、无恶臭。(3分)

 

101)做好进、出粪口、贮粪池和场区内外环境消杀工作,达到“无活蛆、无苍蝇、无臭味”的要求。(2分)

 

(十一)

39、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9

102)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3分)

 

三、市容环境卫生(350分)

103)餐厨垃圾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3分)

 

104)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3分)                             

 

40、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实现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理;其他城市和直辖市所辖行政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16

105)城市所辖行政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8分)

 

106)城市所辖行政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8分)

 

(十二)

41、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部分)

10

107)生活垃圾中转站布局合理,数量足够。(3分)

市住建委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各区政府

 

108)垃圾中转站专人管理,制度健全,定时清理。无残存垃圾,环境整洁卫生,并定时消毒,周围无暴露性垃圾,内外无蝇蛆。(3分)

 

109)垃圾中转有防尘、防污染扩散及污水处置等设施,运行良好,当日转运,无积压。(2分)

 

110)合理配备环卫管理工作用房、环卫工人休息用房等必要的工作场所,保证环卫管理和作业的正常需要。(2分)

 

三、市容环境卫生(350分)

(十二)

42、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机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公共厕所部分)

10

111)公共厕所数量足够,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免费使用,沿街旱厕全部拆除。(3分)

市住建委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市旅体委


市规划局

市交通运输局


乌海车务段
乌海机场

各区政府  

 

112)周围环境整洁卫生,绿化、美化,无垃圾污物。(1分)

 

113)内部保洁和管理责任制度健全、张挂上墙,明确有专人管理。(1分)

 

114)厕内自然通气良好,自然光线充足,有照明设施。地面、坑位、门窗、墙壁及灯具、便器、洗手盆池等设施整洁完好无缺损。(1分)

 

115)厕内无尿碱、无蛛网、无恶臭、无蝇蛆,地面净、墙壁净、便池蹲坑净,定期进行消杀。(1分)

 

116)公厕环卫设施标志标示规范,符合《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的要求。(1分)

 

117)城市主次干道、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2分)

 

三、市容环境卫生(350分)

(十三)

43、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

20

118)市场规划科学、管理规范,有卫生管理组织、制度,有检查评比记录、奖惩措施;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市场内及出入口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健康教育专栏,内容定期更新。(5分)

各区政府

 

119)设有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并进行公示。(2分)

各区政府

 

120)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有健康证,环境卫生整洁。(3分)

市食药监局
各区政府

 

 

121)有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和保洁要求:室内菜场、农贸集市的清扫、保洁,不得低于二级道路保洁标准;露天菜场和农贸集市周围的清扫和保洁,不得低于三级保洁标准。(5分)

各区政府

 

122)各类经营摊点备有垃圾收集容器,摊点整洁,摊点及其周围2米范围内无垃圾、杂物和污迹。(2分)

 

123)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公厕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3分)

 

三、市容环境卫生(350分)

(十三)

44、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5

124)设置的临时便民市场和疏导点有明确标识,明确经营时间和范围,配备专门管理人员,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划定临时停车区域。(2分)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各区政府

 

125)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不能占道经营。(3分)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市公安局
各区政府

 

45、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5

126)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70%。(5分)

市商务局
各区政府

 

(十四)

46、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20

127)活禽销售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5分)

市农牧业局
市工商质监局       
各区政府

 

128)实行隔离宰杀。(5分)

 

129)环境清洁卫生,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3分)

 

130)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3分)

 

131)落实清洗消毒制度。(2分)

 

132)落实定期休市制度。(2分)

 

三、市容环境卫生(350分)

(十四)

47、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 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

25

133)有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组织,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卫生检查评比、病媒生物防制等爱国卫生活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6分)

各创卫责任单位
各区政府

 

134)有清扫保洁队伍,专人保洁;环境整洁卫生,垃圾道密闭,无卫生死角,无乱贴乱画、无违规饲养畜禽。(9分)

 

135)果皮箱、垃圾箱(箱、屋)、中转站等环卫设施数量足够、密闭,完好、清洁,定期消毒。(3分)

 

136)环卫设施无渗液、无外溢,垃圾收运车辆密闭,垃圾日产日清。(4分)                  

 

137)公厕为符合卫生要求的水冲式公厕或其他无害化卫生厕所,设施完好、内外整洁、无异味。(3分)

 

(十五)

48、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

15

138)道路平整硬化,照明、排水等设施完好。(3分)  

各创卫责任单位
各区政府

 

139)庭院绿化美化,无黄土裸露,绿化带内无垃圾、无缺株少苗。(3分)

 

140)社区内外无违章建筑、无杂物堆放、无乱搭乱建,各类车辆停放整齐。(4分)

 

141)社区内及各出入口内外无占道经营。(5分)

 

49、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10

142)市场、饮食摊点有专人管理,有必备的卫生设施,环境整洁卫生;饮食摊点及“六小”证照齐全,符合相关卫生要求。(10分)

市工商质监局
市食药监局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三、市容环境卫生(350分)

(十六)

50、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

9

143)有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组织;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卫生检查评比、病媒生物防制等爱国卫生活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6分)

各区政府

 

144)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有保洁人员名册、工资表。(3分)

 

51、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

9

145)果皮箱、垃圾桶(箱、屋)、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足够、密闭、完好、清洁,定期消毒。垃圾容器有盖,不得有无顶盖的垃圾池。(3分)

各区政府

 

146)环卫设施无渗液、无外溢,禁止垃圾长期积存,垃圾收运车辆密闭,垃圾日产日清。(3分)  

 

147)垃圾清运率100%。(3分)

各区政府 

 

52、有污水排放设施。

4

148)下水道、地下管道等排污设施完善、密闭,无破损堵塞、无污水漫流,无开放式边沟。(4分)

 

53、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

11

149)公厕为水冲式或其它无害化厕所,数量符合要求,水冲式公厕普及率达70%。(4分)     

 

150)公厕专人管理,设施完好,干净卫生,无蝇蛆。(4分)

 

54、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

20

151)道路平整硬化、无破损,无黄土裸露。(3分)

 

152)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无垃圾积存。(3分)

 

153)无非法小广告、无乱贴乱画。(3分)

 

154)无乱搭乱建。(2分)

 

155)无乱堆乱摆。(2分)

 

156)无乱停乱放。(2分)

 

157)无乱扔乱倒。(2分)

 

158)无散养畜禽。(3分)

 

四、环境保护    (120分)

(十七)

55、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10

159)辖区内近3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10分)

市环保局
各区政府

 

(十八)

56、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34

160)按规定设置监测点位。(3分)

市环保局
各区政府

 

161)监测站管理规范。(3分)

 

162)自动监测子站运行良好。(3分)

 

163)数据真实,资料齐全(必要时调阅原始监测记录)。(5分)

 

164)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20分)

 

57、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8

165)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现场未发现秸秆焚烧现象或痕迹。(3分)

市农牧业局
各区政府

 

166)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3分)

 

167)秸秆禁烧工作部署、检查情况。(2分)

 

58、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12

168)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6分)

市环保局
各区政府

 

169)监测点与上级环保部门认定监测点位相符。(3分)

 

170)有效数据量必须大于测点总数的95%以上。(3分)

 

四、环境保护

(120分)

(十九)

59、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

30

171)政府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5分)

市政府办公厅
各区政府

 

17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要求。(5分)

市环保局
各区政府

 

173)每月按照规定监测水质,监测指标完全。(5分)

 

17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安全保障达标率100%。(5分)

市水务局

各区政府

 

175)水源地现场管理情况(保护措施完善,无排污口或污染源),符合《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等要求,相关资料完善。(5分)

市环保局
各区政府

 

176)全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5分)

 

6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16

177)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自治区、市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10分)

市环保局
市水务局
各区政府

 

178)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6分)

 

四、环境保护 (120分)

(二十)

61、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10

179)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分)

市环保局
各区政府

 

180)医疗卫生机构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疗废弃物交接记录完整、规范;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3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181)医疗机构有领导分工负责,专人处理和管理资料,有处理流程,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有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制度和规定,处理人员经业务培训。(2分)

 

182)有污水处理站建设和处理工艺流程资料;污水处理记录齐全,定期进行总余氯、粪大肠杆菌、致病菌监测,资料齐全,有市疾控中心和环保部门每季度抽样监测资料,有不合格的调查处理记录。(3分)

 

(二十一)

62、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15

183)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有计划,落实计划有依据。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5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184)按要求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制订量化分级方案、标准、实施分级评定、等级公示工作。(5分)

 

185)公共场所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5分)

 

五、重点场所卫生(165分)

(二十二)








63、小餐饮店、小食品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0

186)持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张贴上墙。(8分)                                                                                         

市食药监局
各区政府

 

187)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6分)

 

188)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6分)

 

189)有餐饮具专用清洗消毒设施,有上下水。(2分) 

 

190)采用化学消毒的应有3个水池或有消毒柜,消毒剂需有自治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2分)

 

191)消毒过程操作规范,记录完整。(2分)

 

192)各项卫生设施(防蝇、防鼠、防虫、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排水以及存放垃圾和废弃场等)齐全,并能正常使用。(2分)

 

193)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2分)

 

64、小美容美发、小旅店、小浴室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0

194)持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张贴上墙,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8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195)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6分)

 

196)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6分)

 

197)有专用消毒间,有上下水,公共茶具一客一换一消毒。(2分)

 

198)采用化学消毒的应有3个水池或有消毒柜,消毒剂需有自治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2分)

 

199)消毒过程操作规范,记录完整。(2分)

 

200)各项卫生设施(防蝇、防鼠、防虫、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齐全,并能正常使用。(2分)

 

201)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2分)

 

五、重点场所卫生(165分)

(二十二)

65、小歌舞厅(影剧院)、小网吧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25

202)持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张贴上墙,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5分)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市文新广局
各区政府

 

 203)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4分)

204)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6分) 

205)有专用消毒间,有上下水。(2分)

206)采用化学消毒的应有3个水池或有消毒柜,消毒剂需有自治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2分)

 

207)消毒过程操作规范,记录完整。(2分)

 

208)各项卫生设施(防蝇、防鼠、防虫、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齐全,并能正常使用。(2分)

 

209)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2分) 

 

(二十三)

66、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

10

210)教育行政部门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内容,开展对辖区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督导。(2分)

市教育局
各区政府

 

211)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等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2分)

 

212)食堂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饮用水设施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2分)

市食药监局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213)宿舍整洁卫生,生活垃圾容器密闭,日产日清。(2分)

市教育局
各区政府

 

214)厕所为水冲式,蹲位充足,内外整洁;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2分)

 

五、重点场所卫生(165分)

(二十三)

67、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

10

215)对学生进行传染病和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知识、健康知识的教育。(3分)

市教育局
各区政府

 

216)校医院或卫生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3分)

市教育局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217)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4分)

 

68、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10

218)有健康学校命名文件。(4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219)学校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学校健康教育师资、教材、教案、课时安排、考核记录及结果、健康教育档案管理。(2分)

市教育局
各区政府

 

220)健康教育活动文字、图片、音像等材料齐全。(2分)

 

221)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2分)

 

(二十四)

69、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10

222)政府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分)

市政府办公厅
各区政府

 

223)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分)

市安监局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224)用人单位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4分)

市安监局

各区政府

 

五、重点场所卫生(165分)

(二十四)

70、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25

225)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劳动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劳动者能够得到与其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应的健康监护。(2分)

市安监局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226)用人单位要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要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2分)

 

227)用人单位应保证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能按时参加安排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接受健康检查的时间应视为正常出勤。(2分)

 

228)用人单位应安排即将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并应保证其就业机会的公正性。(2分)

 

229)用人单位应根据企业文化理念和企业经营情况,制订比《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更高的健康监护实施细则。(2分)

 

230)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记录。(3分)

 

231)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情况(信息、图片等)。(2分)

 

232)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10分)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110分)

(二十五)

7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0

233)市政府办公厅把食品安全列入重点工作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3分)

市食药监局
各区政府

 

234)成立有食品安全机构,建立健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5分)

 

235)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2分)

 

236)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0分)

 

(二十六)

7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

30

237)取得有效证照,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张贴上墙,有卫生管理人员。(5分)    

市食药监局
各区政府

 

238)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通风等卫生设施;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5分)  

 

239)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垃圾密闭存放、及时清运;制作、盛放食品用具、容器等有标示,无生、熟食品混放现象。(5分)          

 

240)采购食品及原料应索证、建立台账,食品存放应隔墙离地;无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5分)

 

241)销售的散装食品标签应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生产厂家、地址、电话等;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应使用售货工具。(5分)

 

73、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242)政府有流动食品摊贩管理文件,明确监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5分)

市食药监局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各区政府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110分)

(二十七)

74、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25

243)查看餐饮服务许可证上有无量化分级等级,餐饮单位数和实施量化分级单位数(由监管部门提供),覆盖率应≥90%。(5分)   

市食药监局各区政府

 

244)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操作过程规范,掌握基本卫生知识。(5分)

 

245)检查凉菜制作、蛋糕裱花,应有专间,设二次更衣,设置符合规范要求(有流动水洗手消毒设施和独立空调等)。(3分)

 

246)清洗消毒制度健全并落实;有餐具洗消间(区),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满足使用。采用化学消毒要有3个水池,并有标记,现场查看消毒用品、操作和记录,保洁柜清洁密闭。(7分)

 

247)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卫生设施(5分)  

 

(二十八)

75、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5

248)严格执行检疫程序,设置病畜无害化处理设施。(1分)

市农牧业局
各区政府

 

249)处理记录保存完好,各项档案记录齐全。(1分)

 

250)市场无注水肉和病畜肉,开展牛、羊、禽类定点屠宰工作。(3分)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110分)

(二十九)

76、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

10

251)有卫生许可证,有卫生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4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252)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3分)                 

 

253)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管理。(3分)

 

77、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

15

254)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3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255)水箱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少于2次/年),记录完整,每次有常规检测指标的卫生监测报告,各项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监测报告。(3分)

市住建委
市城投公司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256)供水泵房内外环境保持整洁,专人管理,加装防护门窗并上锁,有有效的机械排风设施。(3分)

 

257)水箱的出水处安装饮用水消毒处理装置(如紫外线、二氧化氯、臭氧等消毒设备)。(3分) 

 

258)水箱、饮用水消毒处理装置(含净化、软化设备)及管材有自治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资料齐全。(3分)

 

(三十)

78、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5

259)有检验室,每天检验水质,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3分)          

市住建委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260)有卫生监督文书及卫生监测报告。(2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120分)

(三十)

79、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30

261)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文件(3分);政府下达关于加强疾控体系建设规定文件。(2分)

市政府办公厅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262)政府成立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召开传染病防治的有关会议记录资料(3分),市卫计委下发年度传染病防治计划;有覆盖城乡的疫情信息报告、监测网络资料。(2分)

 

263)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20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80、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10

264)疾病控制预防机构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相关资料完整。(2分)

 

265)有艾滋病防治资料:①建立市防治领导组织并开展活动资料;有中长期防治规划和近三年年度防治计划和总结;②干预工作队、人员培训、自愿免费咨询监测、经费情况资料;③开展高危人群干预、业主培训、安全推广、美沙酮替代等资料;④实施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资料;平时宣传和防治日宣传资料;⑤医务人员、重点及高危人群培训资料;⑥HIV感染者管理、抗病毒治疗资料;⑦全市初筛实验室质量控制、重点人群、高危人群筛查、监测资料。(3分)

 

266)完成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目标。(2分)

 

267)有结核病防治资料:①有防治中长期规划和近三年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年度工作会议、业务培训、任务下达资料;②对县级每季度督导、痰检质量检查,县对乡镇每月督导和定点诊治单位痰检质控资料,防痨人员培训资料;③结核病免费查治和经费使用情况资料;④督导率、发现率、治愈率、查痰率、转诊率、转诊到位率、病人追踪率等资料;⑤“3·24”宣传、日常宣传资料。(3分)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120分)

(三十一)

81、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

268)免疫规划有中长期规划、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269)五苗单苗接种率、五苗全程接种率:①查近三年接种资料,单苗接种率、全程接种率在90%以上。 ②每年开展一次以上全市接种率调查,城市建成区接种率调查每半年开展一次,有方案、记录、总结等资料。(1分)

 

270)规范开展AFP、麻疹等针对性疾病等免疫监测,有方案、监测记录、总结资料。(1分)

 

271)以街道(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1分)

 

272)辖区内预防接种门诊为市级规范化门诊,有卫计委批文,至少有1家自治区级示范化门诊,有文件。从业人员经培训,有上岗证。(1分)

 

273)有接种门诊管理制度或规范,实行周(日)接种制。一类疫苗接种品种、方法、要求、注意事项等公示,有文字告知资料。(1分)

 

274)儿童接种卡、册齐全,登记完整清楚,保存完好。(1分)

 

275)实行接种反应监测,接种反应报告、调查、处理、随访资料齐全。(1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276)有疫苗管理制度,疫苗领用、消耗帐册完整正确。(1分)

 

277)有冷链管理制度,有冷链登记册,冷链测温记录完整、规范。(1分)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120分)

(三十一)

82、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6

278)有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流动人口调查,主动搜索适龄儿童,开展流动儿童查漏补种,有方案、记录、工作小结;接种卡、册、转卡记录齐全,接种率达到规定要求。(3分)

 

279)有接种证查验制度或规定;有查验工作方案、记录、小结;对查验中发现的问题有整改措施和督查资料。(3分)

 

(三十二)

83、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10

280)海勃湾区创建成自治区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查阅命名文件(3分)。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物营养标签;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合理膳食知识,采取有效干预手段和技术,科学指导人群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4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84、建设健康食堂(餐厅)

281)有创建健康食堂(餐厅)的通知、命名文件,海勃湾区每年建成健康食堂(餐厅)不少于5家,乌达区、海南区每年建成健康食堂(餐厅)不少于2家。(1分)

市食药监局
各区政府

 

85、建设健康主题公园

282)海勃湾区建成健康主题公园2个以上,乌达区、海南区各建成健康主题公园1个以上。(1分)

市林业局
市园林局
各区政府

 

86、建设健康步道

283)海勃湾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健康步道(1000米以上)4条以上,乌达区、海南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健康步道(1000米以上)2条以上。(1分)

市园林局
市林业局
市城投公司
市住建委
各区政府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120分)

(三十三)

87、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10

284)政府将精神卫生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设和完善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工作机构、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对相关部门承担的精神卫生工作进行考核、监督。(4分)

市政府办公厅
各区政府

 

285)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完善;镇、办事处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村、社区对所在地人民政府开展的精神卫生工作予以协助。(4分)


市卫计委
市民政局
各区政府

 

28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2分)

 

(三十四)

88、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10

287)有市、区疾控中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文件、工资表、工作经费预算表。(2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288)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4分)

 

289)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2分)

 

290)有人员名册;年龄、学历、职称结构资料;人才培养计划和近两年现场流行病学、实验室检验等人才培养资料。(1分)

 

291)开展肠道、呼吸道、自然疫源性等传染病监测,有监测方案、监测现场记录、总结。(1分)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120分)

(三十五)

89、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5

292)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各医院血液领用记录,监督、检查、宣传资料。(2分)

市卫计委

 

293)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2分)

 

294)采供血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有全面质量管理方案、实施过程资料、检查评比资料、总结;有临床用血计划、实施情况、无偿献血资料,采供血应急预案。(1分)

 

90、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5

295)辖区内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2分)

市卫计委
市工商质监局
各区政府

 

296)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广告、执业行为的行动方案、工作记录、工作总结。(3分)

 

(三十六)

91、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15

297)辖区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29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使用面积达标,从业人员具备合法资质,医疗废弃物处置规范,有效开展健康教育活动。(3分)

 

299)辖区每个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3分)

 

300)卫生院业务用房使用面积达标,从业人员具备合法资质,医疗废弃物处置规范,有效开展健康教育活动。(3分)

 

30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3分)

 

(三十七)

92、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9

302)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9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120分)

(三十八)

93、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

30

303)政府有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4分)

市政府办公厅
各区政府

 

304)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纳入爱国卫生工作规划,有年度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方案。(3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305)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日常检查资料(信息、图片等)。(4分)

 

306)每年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培训,市1次、区2次。(2分)

 

307)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制度。(2分)

 

308)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履行职责。(2分)

 

309)市、区、镇(办事处)、村(社区)四级组织网络健全,镇及以下单位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宣传、孳生地清理及消杀活动。(3分)

 

310)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有专兼职人员,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宣传、孳生地清理及消杀活动。(4分)

各创卫责任单位
各区政府

 

311)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制定不同季节专项实施方案,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有完整阶段工作小结。(4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312)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药物。(2分)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120分)

(三十八)

94、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10

313)按照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开展的建成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效果自查评价报告。(10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95、鼠密度。

5

314)城镇室内鼠密度控制水平C级:鼠迹阳性率≤5%;外环境鼠密度控制水平C级:路径指数≤5。(2分)

 

315)单位室内鼠密度控制水平C级:房间数10间以下的单位阳性房间数为0,20间以上的单位阳性房间数<1,外环境鼠密度:不得有鼠洞、死鼠、活鼠等鼠迹。(3分)

 

96、蚊虫密度。

5

316)城镇小型积水蚊虫密度控制水平C级:路径指数≤0.8,大中型水体蚊虫密度控制水平C级:采样勺指数≤5%,平均每阳性勺<8只蚊虫幼虫和蛹,外环境停落指数≤1.5。(2分)

 

317)对一个单独的单位进行蚊虫控制水平评价时,要求不得有阳性的各类积水容器和各类坑洼积水。(3分)

 

97、蝇密度。

5

318)城镇生产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室内不得存在蝇类孳生地,室内成蝇密度控制水平C级:有蝇房间阳性率≤9%,阳性间蝇密度≤3只/间,室外蝇类孳生地控制水平C级:蝇类孳生地阳性率≤5%。(2分)

市卫计委
市食药局
各区政府

 

319)单位生产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室内成蝇密度控制水平C级:房间数10间以下的单位有蝇房间数为0,11间~30间的单位有蝇房间数<1间,31间~60间的单位有蝇房间数<3间,61间~100间的单位有蝇房间数<6间,阳性间蝇密度≤3只/间,室外不得有蝇类孳生地。(3分)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120分)

(三十八)

98、蟑螂密度。

5

320)城镇蜚蠊密度控制水平成若虫侵害率C级:成若虫侵害率≤5%,平均每阳性间(处)成若虫数小蠊≤10只,大蠊≤5只,卵鞘查获率C级:卵鞘查获率≤3%,平均每阳性间(处)卵鞘数≤8只,蟑迹查获率C级:查获率≤7%。(2分)

 

321)单位蜚蠊密度控制水平成若虫侵害率C级:房间数60间以下的单位侵害率房间<2间,房间数60间以上的单位侵害率房间<3间,卵鞘查获率C级:房间数60间以下的单位卵鞘查获房间<2间,房间数60间以上的单位卵鞘查获房间<3间,蟑迹查获率C级:房间数60间以下的单位蟑迹查获房间<3间,房间数60间以上的单位蟑迹查获房间<5间。(3分)

 

(三十九)

99、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30

322)开展孳生地调查统计,制定分类处理措施。(5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120分)

(三十九)

99、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323)市水务局、林业局、园林局将调查湖泊、河流城区段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处理措施及治理情况定期上报市创卫办;各街道办将辖区小型积水等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处理措施及治理情况定期上报区政府;市住建委将垃圾、厕所等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处理措施及治理情况定期上报市创卫办。(15分)

市水务局
市林业局               
市园林局
市住建委               
各区政府

 

324)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重点区域如湖泊、河流、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公园绿地、铁道两侧等无垃圾、积水;垃圾箱、垃圾中转站、厕所等无蝇蛆孳生。(10分)

市卫计委
市水务局
市林业局
市园林局
市住建委
市商务局
乌海车务段
乌海工务段
各区政府

 

(四十)

100、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

10

325)近三年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结果。(2分)

市卫计委
各区政府

 

326)鼠、蟑螂密度全年监测,每月1次;每年6-10月份,每月监测蚊密度1次、蝇密度1次。(6分)

 

327)病媒生物侵害收集情况,处置情况。(2分)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120分)

(四十)

101、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20

328)市、区两级按照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开展的建成区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自查情况报告。(5分)

市卫计委
市住建委
市食药监局

市工商质监局
市商务局
市交通局
市农牧业局
乌海车务段
乌海工务段
乌海机场
各区政府

 

329)餐饮店、商场或超市、饭店宾馆、农贸市场、医院、建筑拆迁工地、机场或车站等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设施合格率≥95%(B级),检查能够阻挡蝇类进入室内或接触食物的设施,如纱门、纱窗、风幕机、门窗、纱罩等。(5分)

 

330)农贸市场,饭店,宾馆,饮食店,机关食堂,副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场,粮库,饲料厂,医院,机场,汽车站,火车站等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设施合格率≥95%(B级),现场检查防鼠设施,①箅子和地漏:厨房操作间下水道出水口有竖箅子(金属栅栏),箅子缝小于10mm;若无竖箅子,排水沟横箅子的箅子缝小于10mm,且无缺损,地漏加盖。②门:门缝小于6mm;木门和门框的底部包铁皮,高300mm;视频库房门口有挡鼠板,高0.6m。③管线孔洞:堵塞通向外环境的管线孔洞,没有堵死的孔洞,其缝隙不得超过6mm 。④ 排风扇:1楼或地下室排风扇或通风口有金属网罩,网眼不得超过6mm。⑤窗户:1楼或地下室窗户玻璃无破损。(10分)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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